由外科學會主辦、鏡湖醫院協辦的「醫療事故的鑑定,法律,保險」研討會在2月3日,於鏡湖醫院霍英東博士專科醫療大樓14樓演講廳舉行。活動邀請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主席彭向強醫生、蘇兆基律師事務所律師蘇兆基、力圖律師事務所資深合夥人律師李煥江、安逹保險澳門股份有公司總經理梁攷怡擔任主講嘉賓,討論醫療事故鑑定、法律及保險相關議題。
出席研討會的嘉賓合照
鏡湖醫院副院長陳泰業致辭時表示,澳門已經在2018年實施醫療事故法律,對醫療事故問題作出專門法律規範,醫療事故的問題在法理上已經解決,一旦產生醫療事件,有相應程序可以按照法律的基本原則辦事。但在處理醫療事件的過程中,還存在尚未能單純從民事法律觀點解決的問題,如醫療事故的鑒定、醫療過失保險問題等,而這些問題恰恰是醫療事故處理過程中爭議最大的問題,迄今為止,在醫療界及市民的普遍認知上,仍存在不少差距。多數臨床醫護人員及醫療行政管理層已逐漸認識到一點,醫療事故的問題已不單是理論層面的問題,而且還有實施層面的問題。目前,隨著對該問題的深入探討,爭論的焦點已集中在醫療事故的界定、醫療事故的鑒定、醫療事故的損害賠償以及醫療事故的民事及刑事責任界限等問題上。故此,由澳門外科學會主辦,鏡湖醫院協辦,組織一次圍繞「醫療事件的鑑定,法律及保險」研討會,邀請醫療事故鑑定,法律及保險方面專業人士作解釋及討論,希望讓醫療界更清晰的瞭解現行制度,規範自身的醫療行為,更好地保障醫療安全。
鏡湖醫院副院長陳泰業
澳門外科學會會長李安定致辭時表示,自澳門《醫療事故法》生效後,醫療業界需要對有關法律有更多的討論、了解和深入分析,以便把臨床醫療做得更好,盡量減少醫療事故的發生,同時更有利於本澳市民的健康發展。他希望是次研討會能起到抛磚引玉的作用,提升業界對法律的認識,從而使本澳醫療事業有更健康的發展。
澳門外科學會會長李安定
研討會內容分別是由彭向強主講「澳門醫療爭議面面觀二零二四」;蘇兆基主講「淺談醫療行為的法律責任與風險防範」;李煥江主講「醫療事故民、刑事責任界限」、梁攷怡主講「專業責任保險對醫療爭議的作用」。
出席研討會的嘉賓還包括:鏡湖慈善會副理事長吳在權;鏡湖醫院院長吳培娟,常務副院長李鵬斌,副院長陳泰業、黎啟盛,院長助理潘寶全、祁維;澳門外科學會理事長廖挺等。
「醫療事故的鑑定,法律,保險」研討會舉行
文:宣傳組

